如何看待女子离职后仲裁获赔6000元补偿金,公司拉来两桶一角硬币,称「硬币也是人民币」?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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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613 | 回复0 | 2021-11-12 15: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谢邀。
; d# c+ Y- P2 g8 j这种事情很简单,扫一眼,说,我数过了,钱不够,我不能签收据。6 y& Q, T! T, S6 `
公司说钱数够,那就让他们数给你看,你端一杯茶坐着看,中间上个厕所,然后回来说刚才那段没看到,重头开始数。
) t+ U' h" M4 b; B4 J( y如果公司不肯数,就告辞走人,回头告一个拖欠工资,公司吃不了兜着走。
8 r4 L: v2 |7 g' L' L人民币是法定货币,用硬币交易是不能拒绝的,所以不能从这点上做文章。  ^: T. A- H/ s* |
但要证明自己足额发放了工资,这可是公司的事,不是员工的事。发的现金不够,员工当然可以拒收,剩下的都是公司的事。5 X- W5 X& H: U$ c1 h2 d
以上是针对巨额硬币这一拳的化解方法,谁最后认怂,还得看各自的组合拳…/ U4 W. K/ \8 K. u0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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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问题的核心不在“金额是否正确”,而是“双方对金额是否有异议”。如果双方对金额有异议,那员工有不签收的权利。不签收,工资就等于没有发。
& R+ \6 {2 Y, @* W: E不论什么清点方法,比如称重也好,让财务当面清点也好,视频全程记录也好,只要不是有公信力的方式,得出的结果都可以继续持有异议,所以是没用的。而且员工也没有配合公司清点的义务。
2 Q( O& B6 p  d" A所以,这笔钱到底有多少,其实和问题本身一点关系都没有,
18334534247 | 2021-11-13 02: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邀。- g, `3 z+ @% Z; l+ e/ p
这种事情很简单,扫一眼,说,我数过了,钱不够,我不能签收据。* l1 n8 e/ s' }) D$ W
公司说钱数够,那就让他们数给你看,你端一杯茶坐着看,中间上个厕所,然后回来说刚才那段没看到,重头开始数。
; W+ |: T  z1 H4 j7 A% _* j如果公司不肯数,就告辞走人,回头告一个拖欠工资,公司吃不了兜着走。
7 i% Z, E7 u& S: B% m人民币是法定货币,用硬币交易是不能拒绝的,所以不能从这点上做文章。
) P  k1 d' ^5 N但要证明自己足额发放了工资,这可是公司的事,不是员工的事。发的现金不够,员工当然可以拒收,剩下的都是公司的事。
' D& R' ^& |& q# }以上是针对巨额硬币这一拳的化解方法,谁最后认怂,还得看各自的组合拳…# Q  C3 N6 _( t8 p! z"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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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i9 E$ ?7 `) Z2 |; G  ]/ y补充一下,问题的核心不在“金额是否正确”,而是“双方对金额是否有异议”。如果双方对金额有异议,那员工有不签收的权利。不签收,工资就等于没有发。
7 u) C0 Z9 a' ]不论什么清点方法,比如称重也好,让财务当面清点也好,视频全程记录也好,只要不是有公信力的方式,得出的结果都可以继续持有异议,所以是没用的。而且员工也没有配合公司清点的义务。
1 L! j4 s( @$ x+ a$ D4 i所以,这笔钱到底有多少,其实和问题本身一点关系都没有,
快乐的大虫子寂 | 2021-11-13 10: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涉事公司是允熹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上企查查上查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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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女子离职后仲裁获赔6000元补偿金,公司拉来两桶一角硬币,称「硬币也是人民币」?该如何应对?-1.jpg $ r, y4 p" Y8 n* |0 N2 j7 H0 Q+ X

' A8 l# Q$ K# Z0 c7 X 如何看待女子离职后仲裁获赔6000元补偿金,公司拉来两桶一角硬币,称「硬币也是人民币」?该如何应对?-2.jpg 8 I! i; h5 j/ G6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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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50W,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是俞鹏。
) h( ]8 h3 @# a; Y( m1 w! l* F, d比较有意思的,接受新闻记者采访的公司会计也是俞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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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z  H, D: W' A, `/ X/ {0 u 如何看待女子离职后仲裁获赔6000元补偿金,公司拉来两桶一角硬币,称「硬币也是人民币」?该如何应对?-3.jpg 5 D$ A; |% d- ?/ ^" ?# C2 F% q
咱们不知道是老板伪装的会计,还是会计和老板有啥亲缘关系。
  ~- W& C: ~6 i' F  y2 R1 E但是,作为入职过奇葩公司的过来人,奉劝大家一句,如果是家族企业,建议还是谨慎一些。% T) m+ Z/ \0 e4 Q: P
不可否认,有很多企业是家族企业,而且很优秀····但是保不准老板可能有几个奇葩亲戚啊。# ~% O9 K4 ~% a
这就和法治和人治差不多,人治有可能比法治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但是一旦遇见几个奇葩,治理就会很糟糕·····$ u+ d$ O. M  E: z
曾经见过一家奇葩公司,新入职的员工总以为自己被监听了,因为每每吐槽一下公司,就被老板请过去喝茶。% J' g2 a( R) ^! n9 e' c
结果你猜是什么原因?实际上是因为公司从人事到财务到后勤到扫地大妈、收破烂老大爷,全TMD都是老板亲戚!6 D, v: y, }2 `, \
管理混乱,层级不清,奇葩事也一出接一出。
& v8 g: H# T" B! T' L/ Q离职时要不扣点钱,财务和人事浑身不舒服,毕竟公司就是他们家的。& d: O/ s3 q3 d, G2 ?1 {
大多数员工离职时,也就吃了闷亏了,毕竟行业圈子小,背调的时候随便给穿两个小鞋,新工作也得白搭。
8 O- U7 L. @6 Q7 E* u' w; B9 s1 j据我所知···在民营企业中,这样的奇葩老板数不胜数。  N1 {7 @6 Q) [, v' Q
真诚建议各位,在入职之前,提前上领英上和同行们交流交流····避免踩坑,劳动者在维权时还是处于弱势的。
随心随意2017 | 2021-11-13 19: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公司用硬币支付补偿金,倒是不涉及侮辱,只是涉嫌违反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
: ~! f* n0 s, l$ J0 M/ X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民法典》、《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更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z6 c! E4 D+ `6 S4 j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4 Z* x5 m) o" W3 ]- K/ m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这个案子虽然发生在劳动仲裁之后,当事人自动履行期间,尚未进入民事执行程序,但是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是没有问题的。
" W5 H+ i& S- e- H# H因为诚实信用原则是法律的帝王原则,无论是私法领域,还是公法领域,都可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更何况,这个案子是依据劳动合同法裁决,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更不存在问题。. n+ F5 S6 s9 i1 O' A' V1 p
为什么说这个公司以两桶硬币履行仲裁裁决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呢?因为诚实信用原则中有一条重要的内容为: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或者裁判义务时,应当根据义务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协助义务,提供必要帮助。
" O$ K9 ]' G# j% ]( f& i8 l2 Z2 L- a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去买一个生日蛋糕,蛋糕店会为你免费准备蜡烛、便于携带的包装盒,而不是只给你一个光秃秃的蛋糕,这样你也没办法带回家。! J5 X' l. H) P, p  Y) N* q) r
这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蛋糕店出于交易习惯,给你蜡烛,为了方便你把蛋糕带回家,帮你主动打包。尽管在你们的买卖合同中,并没有相关约定。: z1 z: A" F  S1 Z3 A0 C
在这个案子中,按照既往的工资发放习惯,公司应该将补偿款打到女子账户,而不是直接给两桶硬币。这根本没有尽到协助义务,而给女子增加了麻烦。
: u$ Z# A' W. C( c) r" L" Z所以老湿我说,这个公司的履行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有什么后果呢?对这个案子来说,女子可以拒收,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她嫌麻烦,也可以考虑收下,但是要求公司支付因清点硬币而造成的损失,比如误工费。5 z. z' c  Z- n+ E2 A
在民事诉讼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招致不利后果,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司法拘留、罚款、训诫等。
6 n" N: ?/ s% m& e) ~/ V总之,告诫所有不诚信的当事人,并不是违反具体的法律规定才违法,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也属于违法。4 f. i6 e. v: i9 D: b2 _' `. B
<a data-draft-node="block" data-draft-type="mcn-link-card" data-mcn-id="1289661263342116864">
了的看了仑 | 2021-11-14 02: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自以为很聪明,以为宣称「硬币也是人民币」所以不得拒收,就可以恶心一下劳动者。那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
1 ~9 I5 Q' i7 ^% `& M; U如果有人恶意使用硬币履行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法院也会看不下去的,对此有相关的新闻报道:
6 O/ Y5 ~/ X* B0 d* n+ J2 j; g/ [http://www.dffyw.com/sifashijian/sw/201209/30918.html
8月30日下午,江苏灌南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执行人郜先生的申请执行一起陈某的欠款纠纷,被执行人陈某却扛来一袋硬币前来兑现,令执行法官及申请执行人郜先生哭笑不得......1 T* a7 F8 z( v- m1 ?' ]
考虑到一角、五角的硬币在现实流通中的不便,针对陈某的这种有意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李法官当场对陈某予以批评教育,并告知陈某如果与郜先生还有其他纠纷,可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
诚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文本,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但我们不能局限于文本本身,而要考察背后的立法意图。
+ `- O# [/ @6 Z2 m" q9 [规定任何人不得拒收人民币,为的是保护国家法定货币的权威性(试想一下,如果国家发的货币公民可以不认,那这个政权就真的药丸),也是为了保护市场秩序,避免市场主体对交易设置障碍。
1 z' k) Q% @& Y& G请问,如果事件中的女子不接受公司支付补偿金的方式,是要颠覆国家政权了,还是要欺行霸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了? 我倒是觉得,公司为仲裁裁决的履行设置不合理障碍,才是真的把国家对劳动者的保障体系不当回事、给人力资源市场造成了阻碍。' f+ ]7 l" f5 F8 M( p7 `) k
也不用劳动者自己拒收,别让人家为难,批评教育一下公司相关人员,让公司财务自己微信转账解决就是了,也不多浪费司法资源。
梦中有情 | 2021-11-14 06: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对的办法听起来很简单,主要分三步。' n3 w. t* ~0 h
1.直接拒收3 M8 I, M" W6 a$ l
2.1找一家愿意清点接收这些硬币的银行。5 B! W$ X, f  Z/ [; K3 ]' X
需要公司送硬币来的代表和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由银行工作人员来清点硬币,清点完毕前谁也不能离开。/ u  Y% u! g# T+ S
如果本步找不到银行转2.20 d5 F& {4 @8 Q3 p5 j
3.1若金额准确无误,则签订收条
5 k" g6 q8 p# E- ^若金额不足,还需要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反映情况。要求企业及时补足差额。& S: x9 c+ }8 s
为什么可以拒收?" w7 U9 ^: N% X

& j% n" e" z/ [8 M. d类似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每过一段时间,就有那么几家输掉劳动仲裁的企业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大堆硬币,打着“硬币也是人民币,任何人不得拒收”的旗号,故意给劳动者制造清点上的麻烦。# \( J/ r& c6 Z9 X1 `
毕竟——全以硬币支付债务在现阶段不但于法有据而且没有可罚的违法之处。+ Y0 B# k- y' n
相关法律依据在此前网红用硬币在星巴克购买咖啡事件的讨论中大家已经很熟悉了吧。
  ~! q' C  m2 n' d$ G/ J" n1.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以人民币偿还债务任何人不得拒收。9 c: q2 u- P9 u
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所以直接拒收人民币这条路行不通。* [, _6 v$ P, A# s* b5 \
2.角币作为辅币的一种,在我国是没有规定单次支付中辅币使用上限的,也就是说辅币也是无限法偿的,所以也不能以支付金额过高为理由拒收。8 m; Z1 w! }& U8 m, e% }% d
想依靠辅币有限法偿拒收这条路也是走不通的。8 p/ ^8 [4 i# {& W
但由于硬币过多,无法确定是否均为人民币。除非经银行清点鉴别确认后,否则完全有理由拒收。% ?9 L- T9 Q2 W+ Q% t( n
为什么是银行?
0 E8 u2 j7 ]5 L" J% _+ k8 ^$ v8 z/ i7 a7 ^" u5 y& ?& i9 k
1.大量硬币难以携带使用,对张某来说,这些硬币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存入银行。
1 s/ E  F- q  s. X9 {4 Y2.这些硬币不但需要清点,也需要辨别真伪,残损的一部分硬币还要兑换给银行。这些工作只由在银行才能进行。
: [6 k* t5 _7 B& Z3.早在2010年,银监会就叫停了零钞清点服务费。银行想收这个服务费也是违法的。
% b* U: L% l. Q3 k; @, ^" R为什么要当面?, [* R9 l- t5 t; ]

: F/ \' S4 l/ V4 [- [按照交易习惯,现金交割一般都是当场确认现金数目,签订收据等文书,避免事后产生纠纷的时候成了一笔糊涂账。1 I& I) A" \1 g. z
为什么要最后签收条?' D# N% u% o0 R

: m1 k9 b$ y' t" A0 d需要注意的一个细节是,根据新闻中报道,张某在公司实际支付前就已经签署了收条。
% |) c3 `5 ]; i6 l. r所谓收条,就是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在没有收到并确认款项前签收条,是主动承担了公司瑕疵履行付款义务的风险,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O' H: j& x! d3 `4 _* m<hr/>2.2 找不到银行也就是鉴别不了硬币真伪、是否足额,返回第一步,继续拒收。2 q2 P1 V4 ~4 H) V
3.2 如果劳动仲裁规定的履行期间内企业未采用其他方式支付赔偿,则到期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现在直接从公司账户划扣就可以。" U9 J+ M3 ]9 [6 E; h* H7 ]
<hr/>当然,法律上最能一针见血的办法还得是引入硬币有限法偿制度,规定单次支付时使用硬币的上限。; G! I/ T% T4 W* }1 G, J4 w
技术上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给银行配备硬币清点机。- u- G. G; K9 A) C' G
当然,随着数字货币的推进,此类问题可能也会随着得到另一种方式下的解决。
123461751 | 2021-11-14 15: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新加坡,也曾经发生过类似的案件,2014年的10月,一名顾客起诉手机店,法院判手机店赔偿1000元,最终商家支付给顾客一大袋硬币。' R' h/ T; B: m9 p# @1 T
同样是在2014年,一名顾客因汽车维修纠纷起诉服务商,法院判决服务商赔偿顾客1万9千元,最终服务商用一个大箱子,装了100公斤的硬币来支付。
# j8 k0 b- Z6 D, \类似的事情引发了新加坡人的讨论,当局很快发现问题就出在滥用辅币,因此当局发起了讨论,最终在2019年,新加坡颁布法令,每次支付使用的硬币,均不能超过20枚。) C* K) `" ]( U
像这样限制某些货币单次使用数量的制度,在法律上称之为“有限法偿”,在辅币方面比较常见,包括我国的澳门、香港,同样实行“有限法偿”制度。
0 M. n6 T4 P" ~8 H4 B回到这一次的事件,劳动者的权利固然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因为我国实行无限法偿制度,公司的行为也的确没有违反法律制度。
7 }8 N" _" Z$ i: K经过我的检索,也没有当事人单纯因为使用货币履行裁判文书,而遭到法院的处罚(有些人受到处罚,是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如把钱丢在地上让工作人员检等)。) H3 j, ]# u- T8 ?  n; o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币包括元、角、分,其中角和分是辅币,本身就适用于小额支付的场景,滥用辅币本身会导致交易不便。
# V3 T5 J  w5 N2 J, }5 x7 z目前角和分的经济价值已经很低,数字货币更是方兴未艾,我国法律也应当及时修订,考虑引进“有限法偿”制度,对角、分和一元硬币的使用进行限制。
8 r) {+ Q" b# X$ N在这个制度出台之前,劳动者也不是毫无反制,比如最简单的,就是直接表示“我数过了,少了250”,如果实在想省事儿,可以直接存到银行。
秦文海蝗 | 2021-11-14 20: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确拒收。
- K6 a+ _4 P* W: x5 z- {2 P很简单,先打开手机开始录像,然后装模做样的哈下腰瞜一眼。0 D5 P- y% `5 k( [% A0 v
起身后口齿清晰的表达两个事情:
; K: {7 T3 U- B  j3 v1.点完了,数额不够,我不能签收。. O7 A+ j, Y% g5 j
    注意,明确告知,双方对企业交付的欠款是否足额有异议,拒绝签收。企业需要向劳动部门自证他们履行了支付。明确的说明,不是【不收硬币】,也不是【金额不足】,而是【对是否足额支付有异议】# P3 t5 R% C& G
2.中国现在的货币流通中硬币很少的,我对企业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硬币存疑,结合联想近几年的多起制造假硬币案件新闻,我对这么大量的硬币突然出现抱有疑虑,我怀疑他是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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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要你去银行点、去银行查一类的要求一概不答应,明确告诉他自己不能接受疑似“假币”的货币,我担不起这个责任,让他自证,否则拒收。他自证无非两个办法,一是去银行验钞,这憨批要这么干那就简单了,直接在银行验完了就地存上就好了。另外一个办法是提供可信的硬币来源,提供不了的话我们就坚持【怀疑这些硬币是假币】。如果他提供了硬币的来源,比如说哪哪换来的,这就是明确的他制造障碍阻碍仲裁执行的证据。你就抓住这份录音直接去仲裁那里举报他。整个过程你只管拒收,不要报警,真要报警让他们报。警察来了也不能在你抱有怀疑的情况下强制你接收这笔【疑似伪钞】,因为他没有验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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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这种办法还挺依赖你嘴巴刁、腰杆硬的。逼人认怂,这些招只是提供了工具,真能不能压住对方,还要看你的嘴巴和气势。
9 X4 X" H# s6 h而且这个路子能对付大多数公司,但是有些真的有合理的硬币来源的企业,比如说公交公司或者自动贩卖机企业之类的,我还没想好怎么反制。
诸葛本不明 | 2021-11-15 02: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记得余温未尽的江苏昆山世硕电子 “扔证件”事件吗?
( i6 I% O7 t* Q昆山世硕电子厂发工作证扔地上,涉事两名员工已被开除刚进公司,还没来得及跟公司有什么恩怨,就get到牛x轰轰的下马威,吃了个苍蝇欢迎宴。不过这年头再卑微的员工也称一台智能手机,不吵不闹,点击发送即可实现恶事传千里,做一枚安静的维权小能手。) z3 S' u& `6 X- k& o
人人互联网的时代,我不知道怎样的愚蠢和心理扭曲才会做出这样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U4 ?7 J% {' A: w8 U2 v1 T, n1 U
这个也是,不管之前公司与员工有怎样的恩怨纠葛,既然仲裁了就该利索了事。用钢镚恶心人的招数一点也不新鲜,整这么一出,不管怎样强调钢镚也是人民币,都掩盖不了恶心人的动机,除非公司领导给自己发工资也用钢镚。" T; z& U, u! U( @0 m6 p
别让硬币支付成了报复的手段与扔工作证的新闻一样,估计很多人都有跟我一样的第一反应:这是哪家公司?
# A" t. y8 f9 \) y& A+ ?4 N% Y) Q赶紧告诉我ID,我好防御性拉黑。  R* o3 a( C( b8 D0 S8 ^
面对势单力薄的个体,公司自然更强势,港真,一般人真不好弄那么多钢镚来打击报复。自认为只要“合法”员工就不能拿自己怎么样,好吧,也没有法律条款说工作证不能扔地上,世硕怎么就臭大街了呢?估计是这个美容公司想不通的。" \# g) W0 i# `, _1 e& C
只要这个事已经捅到网络媒体,离职员工就可以坐等“诚恳道歉”了,这也是唯一可以避免关门大吉的办法。
7 Z2 `9 U0 a6 M" D% r% I一个短视、损人不利己、狭隘愚蠢到不计后果的公司,谁不躲得远远的。
! U0 r' b6 N2 q1 U8 g' y! E( e: h: v: t或者此美容公司因喜用钢镚声名远播,必会吸引不少钢镚持有者特意前来消费,别处花不出就算了,尔处不收,岂有此理!! m& T8 [$ T5 U: B3 {2 H) D$ L/ w
从大处讲,企业对待员工的方式,就蕴含着企业的文化和精神。从小处说,懂得尊重别人,也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一家不懂得善待员工、尊重劳动者人格的公司,必然得不到员工的尊重。8 M2 y1 u% q: J5 Y) L0 G
整人一时爽,名声火葬场。这种损害,比起产品质量、服务品质等问题带来的影响更为深远,也更难修复。
8 c$ e: t% t' z) u挖空心思弄一大堆钢镚让员工“吃不了”,不想最后“兜着走”的是自己。4 Y+ S: K; I. H  M7 s3 u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切记!
$ y: f# r$ X* p( C) ]$ ]李子:如何看待杭州一女孩地铁补妆遭男子殴打,并扬言「你太臭美了,要好好调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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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 g4 H: C5 q# [" L 如何看待女子离职后仲裁获赔6000元补偿金,公司拉来两桶一角硬币,称「硬币也是人民币」?该如何应对?-1.jpg
争断身闻 | 2021-11-15 06: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去附近银行清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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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 a) P; Q4 E. x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W2 B# y! W' w, g3 W3 _8 q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只从法律规定说,人民币是法币,对业已产生的债务,不得拒绝以人民币支付。
5 E. b! ?# i1 n6 W, k$ P7 Y然而同意以人民币支付,也不意味着要自行清点,银行本就有接纳硬币以零换整的功能,现金交付中,个人缺乏清点/分辨劣币、伪币能力,要求前往银行确认交付并无不可。* X/ L% V( D5 d- c* ^0 B, [! P
本题实际上没有必要纠结硬币付款是否合法,至少我们可以确认,去银行清点交付是合理要求,公司的阻拦行为是不合法的,去银行自然解决问题。  m6 S! A! R: D  y# o  g! t1 z
4 n9 u% p0 c$ u4 m* v1 I# E0 F* p- K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我们都对公司以硬币结算补偿金的实际目的(刁难员工)心知肚明,但本案能否构成拒执或是引用公序良俗条款拒绝硬币交付,恐怕是有争议的。
  ]; n+ y! I& a@王瑞恩 知友在其答案中列举了灌南法院对恶意使用硬币履行判决者批评教育的新闻,确实十分具有教育意义。然而该案中,除了批评教育外,行为人并没有实际被处罚。同时在网络上以“法院”、“硬币”等关键词进行新闻检索,也可以发现,类似案例中,法院或接受硬币履行,或通过劝说/训诫行为人改以其他方式履行,至少就我目前的检索,暂未查到仅仅因为以硬币履行判决被处罚的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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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刻意阻挠执行,偏偏只能劝导,其中的道理其实不难理解。
% q, ~* O7 ~2 ~; U7 c( m( B( l从商业交易的互惠互信角度来说,选取便宜对方收付款的方式是应有之义;然而《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为了保障法币的支付功能,其意义是凌驾于生活日常的互惠原则之上的。* B: j: V& S$ b) L8 q$ m
所谓“公序良俗”,诚信便利是“良俗”,人民币支付结算制度的保障是“公序”,公序与良俗间存在一个权衡,为了保障法币结算秩序,公民个人或企业组织的便利需要有一定程度的牺牲' I# o8 J6 C% P  c0 M7 v) S
当然,“只谈毒性不讲剂量是耍流氓”,对于人民币结算秩序的保护必然不是无限的,然而在尚能清点(同时假设不是恶意兑换硬币,反复存取)的情况下,法律究竟会更倾向于哪一边,恐怕仍留有争议。
% r+ {7 x6 c1 L9 f
; O# s( {8 n( [; j0 t) j原则上来说,只要履行金额足够高,以硬币履行就会因为清点过于困难而构成实质性阻碍,但这一界限在何处各地却实践不一。考虑到此前案例中,甚至有法院协助清点至工作人员过敏的案例[2],只以解决问题的角度讲,直接去银行对劳动者来说才是最经济适用的选择0 i, q% j5 s, C2 X3 W: v7 S5 X;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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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说明的是,只要本题中的硬币不是公司特地去银行兑换而出,考虑到现下硬币结算已经逐步退出流通市场的客观现实,无论是劳动者接受硬币还是公司继续保留硬币,这些硬币最终的归宿始终是清点存入银行
0 M. J4 \' \( |  e6 ?从这一点来说,随着数字支付逐渐普及、硬币逐渐退出流通市场,类似案例也在呼吁《管理条例》的适度放宽,或是变通规定的出台。( w* J- r$ F6 R' F" _  l# d/ Y
0 J" W; @& I% s' ]% I7 c  a) ^0 s* G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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