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出「中小学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后半小时」,具体应该如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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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的群众焊 | 2021-7-23 16: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两大建议,我觉得说得挺轻松的:
2 r; P3 J( d. x4 N8 F8 X4 E( T( r3 @! ~第一个建议,就是建议产妇可以放假半年、一年,甚至更长,甚至有人建议给男方也放假半年、一年。2 U  U* G* t2 d; _1 e- z4 V
可是配套的对用工企业的税费优惠,这些人好像并不愿多提及。慷用工单位之慨,我也会。8 }& U' j! \" S! i
第二个建议,就是学校放学要延时。+ z  O; y0 C; c4 f, w
可是,对于延长中小学教师工作时间,有没有相应支付对价,好像并没有人愿意多提及。慷教师之慨,我也会。7 Q! A" \* K" _) q4 e$ s" M

8 a, U5 g! ^5 [4 S 教育部提出「中小学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后半小时」,具体应该如何落实?-1.jpg + g9 n5 d2 m! v5 }$ E  c) {8 O6 [
提出这条建议之前,现实是小学下午4点左右放学之后,5点、6点下班的父母,如果家里没有老人接孩子,只能让孩子去学校附近的托育班,在那里写作业或吃饭,人家社会机构提供托育服务,家长每月支出千元左右的报酬。# c" B- F( I& X$ s. @: Z% S
现在凭空让中小学老师提供这部分的服务,但报酬呢,老黄牛也有挤不出奶的时候呀,至少意思上要表示表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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