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家从法律角度看新闻,文中有两段话可以看一下:
. I- c, X# ]+ L" X* G/ c! c2019年11月,公司认为张丽未经批准长达三个月未上班,属于旷工,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决定解除与张丽的劳动合同。
) ]- f5 k" a0 g' i% c3 M( D经过法院的调查,认定公司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解除与张丽的劳动关系合法,无需支付赔偿。 思考:这里的“公司劳动纪律”是什么?可以随意认定、改动的么?
2 }) X+ n6 F( s6 ]- [法院调查认为公司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其依据是什么?6 z5 s& r9 `, F f/ A: d1 w) W
这个公司应该是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的,并且张丽属于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因此经过法院调查后,认为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 o3 `8 | }" O; G
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法全文可查看这里https://www.xiaobaogong.com/home.html#/law/full/text?id=xbg.1.328222
; t3 F# {6 g9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U; n- C: e* w( s) h! s: C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4 h7 M' I0 {* s; h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t5 `: t8 v+ [0 [( u' Z7 u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8 g, W2 ?) E1 j1 `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张丽属于第(二)种情况,并且公司有证明张丽不上班的证据,那么这里的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所谓的纪律或制度都是如何规定的呢?
/ B9 I8 E4 C- h+ |2 k' f要看下面的几个要点:
6 ~. o+ W2 U5 h% }. P! X4 [1、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 V. P" }0 R! v
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公示或者向劳动者告知的话,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辞退劳动者的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将该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7 L) [& r. l F- k+ q
3、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单位没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者真的严重违纪,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败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实践中要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 I! e8 G6 E* D% _: g+ G, `: p4、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这个步骤视实际情况而定。+ ~' d0 B# E, |! v" H
用人单位只有掌握好如上几条,才能在辞退严重违纪员工时,做到有备无患。所以即便公司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也需要做到以上的规范,才能够有理有据地辞退员工。
" Z* w- Z# D% S同理,那些随意改动公司规章制度,恶意辞退员工的公司也不能得逞,劳动法的建立就是为了保障双方利益,规范劳动市场。5 @) v- F0 O-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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