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员工用钉钉下载文件到个人手机被开除,从法律角度看这是否合理?员工使用公司信息的边界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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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欠秋天SLR | 2022-1-12 05: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员工用钉钉下载文件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来开除员工,就是欺负员工乃至法官不懂计算机程序工作原理吧
. j2 Z; b* L4 v$ e# N5 s/ v' w你只要在自己的客户端看到的内容,都是需要先下载,无非是到缓存还是到本地,不管去哪这个内容是实实在在存在于你自己的终端的。如果你懂点计算机知识,基本都是可以找到然后另存(相信很多下载视频网站内容的人会很赞同我的)0 @" {7 B9 `. W9 n
如果不是当庭向法官演示,法官很容易就被公司蒙蔽
# }, @% b5 C1 p5 F0 f2 o8 t. n2 x4 y就像其他人所说,这就是构陷员工的一种方式,其他构陷方式还包括:
( ?6 K2 y& @' F, K$ Q. V/ k如何看待腾讯高级工程师因「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退,反诉加班费等 500 余万两度败诉?仅拿出10-18点时段的监控来证明工作不满8小时,而对普遍存在的加班视若无睹,进而开除- G; b4 x8 N; e7 V! [0 `" W3 L! ~  J
如何看待百度因员工虚报打车发票一事开除员工?很多公司会通过发票抵扣的方式变相发放福利,平时大家也都是心照不宣,公司给你额度,你自己找发票。但是当公司看你不顺眼的时候,这些发票就是你不诚信的证据了,这个开除没话说吧
熊孩子甜甜的妈 | 2022-1-12 09: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提:法院的判决没有看。从问题中了解案情,简要解答。
& V0 a6 g( V, o; G1 Z$ j9 {- o1、用钉钉下载文件到个人手机被开除,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不合逻辑的。钉钉是办公软件,手机是个人的手机。我们先不论公司要求员工使用个人手机办公这个问题,钉钉下载文件到本地这个操作,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一个集团化大公司设计的办公软件,应当对文档的管理进行必要的权限控制,标明文档的密级,是否允许员工下载,应当予以告知并进行适当的控制。如果没有事先告知,员工为了工作上的便利进行下载,这本身并不违规违纪。; W. A8 l) Y3 n2 d- L& ]* d1 Q& x
如果为了实现闭环管理,建议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手机。
& L' G: c& t( p, G  |2、关于两次季度考核不合格,公司单方面解约的问题,是要考虑本身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接连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都是因为同一问题,那么在第一次员工因为下载文件到个人手机时,公司有无及时告知员工,并采取措施,如果没有,那么因同一个问题的第二次发生,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是完全没有依据的,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公司是故意为辞退该员工设置的陷阱。
- J) I9 x& ^5 {  a, @9 }# ~同时,还需要考虑这个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向员工进行了告知。
( P5 V/ s" F. G+ A0 @2 N  a3、辞退员工是需要通知工会的。工会是如何理解这个问题的呢?
d49992 | 2022-1-12 17: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信息案全要用技术手段做。你不允许下载,为什么还在软件上提供下载功能?钉钉不是你开发的吗?8 V3 T$ g; r: ~+ V( G' v: B
想开除不给钱就直说,别泼脏水。
奉先诨 | 2022-1-13 01: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通过钉钉将公司文件下载到员工个人手机上,有泄露商业秘密之嫌为由,与其设计师解除劳动合同。3 S  ?9 o4 Y4 @( E! p" t
经法院审理,盒马系违法解约。
洛城风花雪月日 | 2022-1-13 10: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嘴巴上说商业秘密,身体却不诚实,那怎么行?
6 d+ D, J0 d5 c; D  ]5 v& u3 [侵犯商业秘密,需要用人单位证明员工泄露的内容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有一个特性——秘密性,即要求企业对内容采取一定保密措施。- Z7 ?. Y8 r8 D9 G) v1 k
《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 u4 e$ B' C! O2 c" K& s; ~5 B (一)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
# w9 z2 F0 o& H6 K7 [  (二)通过章程、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员工、前员工、供应商、客户、来访者等提出保密要求的;6 X& }4 J" K0 g) J- q6 }  |
  (三)对涉密的厂房、车间等生产经营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进行区分管理的;
( ]3 w+ o5 y; L, M; L: p  (四)以标记、分类、隔离、加密、封存、限制能够接触或者获取的人员范围等方式,对商业秘密及其载体进行区分和管理的;5 v0 q- |/ }* `* f$ `0 x* e
(五)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访问、存储、复制等措施的;; G0 L% z4 Z0 Q! k9 R: }  B
  (六)要求离职员工登记、返还、清除、销毁其接触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的;: M1 K  p8 [# u
  (七)采取其他合理保密措施的。
实践中,很多企业认为最高院出台的《规定》给企业证明是商业秘密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只要保密协议一签就算完成了保密措施。实则不然,在第一款规定中实际埋藏了一个坑——「足以」。这意味着企业虽然采取了一项保密措施,但又违反了另一项保密措施,这就很难让法官认为采取了必要的措施。说得通俗点,作为给你带来经济利益的东西,你不可能这边保护那边泄露吧?这太矛盾了。4 A1 U% c! S- I2 v4 i& i2 x. t
而盒马就是这么做的。让员工在保密协议上大字一挥,而让员工用自己的手机操作声称的商业秘密。这不是在啪啪打脸吗?
盒马也太秀了,这操作还能是科技公司?: ]) a/ S9 w3 O2 a& `" [
正好这个月会员到期,不续了。
茶人许 | 2022-1-14 06: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
1 {: i' e2 Q. _+ L3 b: O8 _1、绝对不能在自己的手机上使用钉钉。
# Y5 d' R. z- z6 Q$ T+ u2、公司配发的手机只能在公司所在的范围内使用,公司在哪里,手机就只能在哪里,无论下班还是放假,手机都不能离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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