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的一天,我的同事、时任《当代生活报》值班主任的李平在审稿时发现一条可疑稿件,稿件称某县一女子的小孩当街被抢,截至发稿时还未找到云云。
' {5 p" n5 w# ~! _1 p0 f5 G7 i, Q3 Y* H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当街抢孩子,这的确有些不合常理,李平遂电话询问采写这条稿件的记者。记者声称“抢孩子”确有其事,不仅街上有目击证人,临街店铺也有监控视频为证;随后,该记者拿出了采访录音和翻拍的监控,证明当天下午涉事女子抱着孩子逛街时,忽然一辆面包车停在其身旁,车上下来几名男女将孩子强行抱走,随即驾车扬长而去。! u% ^; Q, G9 ]. C
换了一般的值班主任,看到这么靠谱的证据大概率就认可了;但李平办事素来认真,她认为倘若真有这样的恶性案件,当事人肯定会第一时间报警求助,遂要求记者电话询问当地公安机关对此案的调查情况。
1 x/ t! F f& x6 l& p神奇的事情出现了——当地警方一直没有接到涉事女子的报警,但目击者朋友圈、微博里的相关言论已经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并着手调查。几个小时后,事情已然水落石出:原来,“当街抢小孩”的是孩子的父亲(及几位亲戚朋友)。这对夫妻已经离婚数年,妻子长期在外地工作、极少探视孩子,这次回来后说想带孩子玩几天,前夫一家同意了;没想到“几天”变成了一星期、半个月,前夫父母上门要带回孩子,涉事女子也不同意。无奈之下,孩子父亲只好找来亲戚朋友,当街上演“抢小孩”。该女子心里不爽却又想不出办法,遂利用周边群众的情绪大哭大闹,又打电话“求助”媒体。在面对记者时,她声泪俱下地控诉“抢孩子”的“坏人”,却绝口不提对方是孩子的父亲,直至警方反复讯问才不得不说实话。
5 [- n3 r+ E _) a2 r3 p' J3 E4 A<hr/>事情已经过去多年,但看到这个问题特别是题主引述的报道,我立马想起了往事——
: Q7 g+ d5 i3 v# ^, A8 v! X; n媒体人切忌多动感情少动脑,否则极容易被某些别有用心的当事人利用;5 X. i8 H/ G2 N/ V$ S. K. H
而如果有的媒体人明知事情真相,却为了某种目的有意无意地偏袒某一方,那就更加等而下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