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及其说明即使是当时这篇建议稿,专家们也没敢说让动物拥有任何权利。
" C5 T2 j6 k( M$ {. h p他们一共提了五点建议立法的理由:& w: J% X+ O6 [3 r5 X* h
: u; X }$ l# Z& o- 防止友邦惊诧、出口受影响' z% w8 q' N, e( m
- 防止群众不满,维护社会稳定( [& y, v# l2 |) z* t' g5 S, h- W0 j/ k
- 防止遗弃动物,降低救助成本* ]2 `) h0 M6 o, W X3 a7 e! v: z
- 防止影响他人心理健康) e+ [! Q/ X7 w! y. D
- 防止虐待野生动物,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 l0 x. Z- k2 d1 c 很容易发现,如果只是在家里虐待动物,不让别人知道,那么这五点理由就都不成立了。既然我们也都认可动物不应拥有任何权利,那在家虐待动物自然就是毫无问题的。# T2 r t7 O& \# N! M( p
如果传播到网上,被其他人看到,那么就可能侵犯了他人「免于不适的权利」。视程度对此做出处罚,我认为也无可厚非——但这样就不适合叫做《反虐待动物法》了,应该叫做《反传播虐待动物信息法》。3 O- P3 ?" U% K' x
<hr/>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有一部分人是愿意看到虐狗视频的,禁止虐狗视频传播又损害了这部分人的权利。
# U' c" w) f* l& E$ S这种冲突看似不可避免,但其实也不是没有两全之法。既要让不喜欢的人看不到虐狗视频,又要让喜欢的人能看到——把这两种人隔离开不就好了?天天说什么信息茧房,该让它派上用场了。
$ h0 D( P& g. W& Z/ f9 d, f7 x我们可以建立专门的上传虐狗视频的网站,不想看的自然不会点进去。对于未成年人则可以用人脸识别来进行验证,相关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了。如果有人在这个网站之外传播虐狗视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进行处罚。
3 I8 O/ ^5 X' o! S/ G! P2 t如果有人声称自己不想看却仍然进入了这个网站,那么可以认为,他在权衡利弊之后,认为点进去比不点进去更符合自己的利益——通俗地说,他嘴上说不要,身体却老实地进去看了。% h! o) H$ D1 D# U8 O: R
Liuuzaki:全国首家硅胶娃娃体验馆被查封,这一模式可能存在哪些隐患和问题?法律上可能会构成「聚众淫乱」罪名吗?当然,虐狗视频的优先级并不高。就算是人人都喜欢的淫秽色情,到现在不还是上不得台面吗?至少要等到有专门的色情网站建立之后,才轮得到这种小众爱好。
E+ B# \" b8 ^7 A" w我们当然也不急于一时,可以等。但要不断发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