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很厉害,各种压消息,限流量,问题回答后经常连问题本身都搜不到了。# ^3 ?/ C$ |, u! S5 p5 m, e
为什么呢,仅仅因为是一个外教?还是黑的?* e* g* |+ ?1 F& p; b, ^. s- L
但我也不赞成只单单去找学院来负责任,这样其实是有点在转移焦点。
~* {& j2 O, L' O2 A8 L' h学院当然应该负责任,因为这位黑外教,证实被投诉多次依然留校,学院当然负有重大责任,应该承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并追究学院相关管理人员责任,但并不应该以此来了结,因为这个事情的性质不仅仅在此。6 n' D+ U+ a% S+ @
事情的中心性质是,这个外籍人士最后到底会不会按中国法律受到终极处罚?
2 G# Z! ^( Y" Z5 ]据说日常就有以学做中国菜为名,给女生们一一打电话相约,此次电话约出受害者,据说求偶不成,转为杀人,手法极端恶劣,脸上脖子上总共几十刀的杀人法,导致警察都不敢给家人看,这种恶劣情况,换成国内任何人,妥妥的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那种。
( R' n0 `# Z5 H$ B) d所以,第一句话,此案,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o S% K6 V8 f/ d( f
第二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学院的相关人等,不摸摸自己的胸口吗?7 p, L4 @: A- ^/ t) k* S
第三句话,能不能不要再引进B哥了,一个广州已经够了,就不要再霍霍别的城市了。& \( }; |6 E: a- u) @1 j
但根据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报告,自1840年以来,凡是美国公民对外国人伤害致死的,不管对方是发达国家还是亚非拉人,美国公民统统都被判了死刑,而同期外国人对美国公民伤害致死的,几乎没有被判过死刑的,大部分都是赔款,遣送,缓刑,或象征性的一点刑期,除了个别有被民间私刑打死的之外,所以,能否还受害者一个终极正义,我有点悲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