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很厉害,各种压消息,限流量,问题回答后经常连问题本身都搜不到了。1 p0 L7 I5 k, S2 q! i C: \6 Z4 c
为什么呢,仅仅因为是一个外教?还是黑的?
" v8 l& P( P! V( M0 d, V; y但我也不赞成只单单去找学院来负责任,这样其实是有点在转移焦点。* h1 H! O) J' E, b. D9 J
学院当然应该负责任,因为这位黑外教,证实被投诉多次依然留校,学院当然负有重大责任,应该承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并追究学院相关管理人员责任,但并不应该以此来了结,因为这个事情的性质不仅仅在此。
6 H" j3 x- I* K5 f+ r4 U. L事情的中心性质是,这个外籍人士最后到底会不会按中国法律受到终极处罚?
, o6 A5 q5 Q: Q7 D1 g) J! ?据说日常就有以学做中国菜为名,给女生们一一打电话相约,此次电话约出受害者,据说求偶不成,转为杀人,手法极端恶劣,脸上脖子上总共几十刀的杀人法,导致警察都不敢给家人看,这种恶劣情况,换成国内任何人,妥妥的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那种。$ v/ s- V0 v9 A0 |
所以,第一句话,此案,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 W8 q' G$ O" A% ^/ J第二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学院的相关人等,不摸摸自己的胸口吗?$ h9 P. [3 q% x5 {' v& \( X5 ?4 o( H
第三句话,能不能不要再引进B哥了,一个广州已经够了,就不要再霍霍别的城市了。
; E' {; G" ^1 T/ M4 K* b+ x但根据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报告,自1840年以来,凡是美国公民对外国人伤害致死的,不管对方是发达国家还是亚非拉人,美国公民统统都被判了死刑,而同期外国人对美国公民伤害致死的,几乎没有被判过死刑的,大部分都是赔款,遣送,缓刑,或象征性的一点刑期,除了个别有被民间私刑打死的之外,所以,能否还受害者一个终极正义,我有点悲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