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领养”宠物猫腻多,市监提醒注意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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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296 | 回复0 | 2025-2-18 06: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限时免费领养!手慢无! 毛孩子们等你带回家!”“免费领养”正逐渐发展为宠物消费领域新热点,但该模式背后猫腻不少。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发布了消费提醒,提醒宠主免费领养相关注意事项。. b9 M- K/ V6 G1 }$ l
据了解,“免费领养”即消费者与商家签订领养协议,就可以“无偿领养”小猫或小狗 但需每月定期缴纳购买宠物用品的费用。9 Q. I7 W" F( j5 m! ]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切勿轻信口头承诺。部分商家以"救助流浪动物"为名,将健康状况欠佳的宠物以"免费领养"的形式送出,导致领养者后续可能需要承担高额医疗费用。尽管部分商家提供售后重疾保障承诺,但有部分商家可能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建议消费者勿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应要求商家将承诺内容通过“领养协议”等书面材料予以固定。( B, F4 i! a0 K  U
"免费领养"模式与早年"充话费送手机"的商业模式类似,其核心在于将赠品成本转嫁至配套产品销售中。市市场监管局介绍,部分商家为分摊宠物成本,在每月定期供应的宠物用品上,采取降低产品质量、逐步减少供应量或提供溢价商品等策略,以实现成本回收,建议消费者事前与商家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后续所需的宠物用品提供种类、品牌、数量等内容。, N9 Z. o7 y# B( z) i$ W9 I: F8 g
此外,部分商家诱导消费者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购买宠物用品,此举不仅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还设置了严苛的违约条款。例如,若消费者在合约期内提前解约,需支付高额违约金等条款。市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在签署涉及财物支付的协议款项时,务必要看清条款内容,谨慎签署。/ a$ X# e" T! G; p$ A+ s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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