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线索、送狗者有权向狗主主张悬赏金额,因为寻狗启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悬赏广告。
; w" W; ?. @% p从法律角度说,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9 J+ U, y3 y* M p4 R
构成悬赏广告,需满足如下条件:
6 S! n/ W2 G7 b r! N* E8 `一是公开作出声明。公开的方式不限,可通过媒体,也可张贴、发布于公众场所。0 H: \1 _9 o% J, ~) O3 b6 n
二是声明要求完成特定行为。明确表达要求完成的特定行为,不能含糊其辞或行为不特定。
* x) M; X" V$ h! V8 p+ s8 j三声明中作出支付报酬的表示。明确表达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可获取一定报酬。 在本案中,寻狗启示已构成悬赏广告。
, k! |' i0 D0 j/ Q+ Z! o6 ?, h# @首先,郑州狗主通过书面方式发布寻狗启示,张贴于公共场所,并在各大互联网平台发酵,昨晚仅围脖阅读量就直逼数亿。属于公开作出声明。
, q- R8 I* x& E6 E0 \其次,寻狗启示明确要求不特定对象完成特定行为,也就是要求广大热心群众提供爱狗线索,或者是找到并送还狗,并提供了狗的照片。
1 G+ L8 b4 a: C5 J# U, J最后,寻狗启示中作出支付报酬的表示。明确提供重要线索者奖励二百万,找到并归还者,奖励一千万元。; x" `2 }% {7 ^2 a _- j, r/ N4 E
狗主以为悬赏是噱头,就看找到的人较不较真了,较真就不是五千块的事儿。
0 m3 ]' Q* T' ~2 f《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