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年前,我们在做了一个某国企开发商的案子。. w L$ ^4 f5 T6 \ T# Q, j" S, q
卖房的时候,说给你一个灵动空间,实际上就是把一个“凹”封起来,二居室就变成三居室了。9 J' g- ?( Z. j4 E& ?4 l9 x
没曾想交房的时候政府做活动,全市拆违,规划核实确认也非常严格,开发商没有机会造违建。* ^1 l3 @: Q5 s9 P5 T% s
这样“三室”又变成两室了。
& @$ |& c* S; c! U当时定的诉讼策略就是先设法通过行政诉讼,打他的违建,走调解。这种策略一般遇到国企,效果都会减半:国企领导不愿意拍板调解,宁可顶着行政处罚也不给你退赔。" [0 T' D8 r3 y) x: ~
但是当时研究的是民事会更难,除了本地这类案件三战三败,这个案子还是约定到开发商大本营去仲裁,那开发商关系最硬的地方,过去岂不是送人头。: q% S1 c7 S, `$ w! {3 X- [2 ]
打了一年半行政诉讼,也调不成,律师客户都有点熬不住,就硬着头皮去打民事,结果判了赔偿。: K7 W9 A" G9 J- s, T
赔偿还挺高的。; S u, f+ t3 O4 _; \
我们国家吧,有个特别不靠谱的事儿,就是同样一个问题,时而判赔,时而不判,其中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是那个“保护营商环境”,就是有些政治觉悟高的法官,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怕开发商赔的太多。2 y1 F4 g' i/ B" q g( c9 U0 S
前不久我们所北京办公室的主任遇着个案子,也是仲裁,开发商技术意义上的触发了03解释“赔双倍”的条款,仲裁没支持,理由是怎么说的:
# ^$ W8 A$ k$ F5 `5 E b/ ^; w虽然案子适用03解释老版本,但是,这个老版本赔双倍,不符合目前的主流思想。1 z, [8 |. }$ E
瞧瞧,领导一句话都没说,你就自己悟了。0 T+ C( j: W6 d" F
现在开发商暴雷成这样,本该是一个墙倒众人推的局面,但是给开发商偏袒还是有惯性的。如果颠倒一下因果来说,就是平时把开发商惯成这个熊样,今天的房地产才这么乱。# |' G$ g/ C$ t
今天大家日子不好过,经济不好,开发商乱来是一大主因,让他“轻轻地死”和多踹两脚能有多大分别呢?都到什么时候了,还要反复提醒购房人:你就是个普通人,人家开发商的尸体都比你强一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