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废除死刑,我有一计,但凡是中国的公民,可以在政府机关办理一项业务,在公证人的见证下,签订一份协议。$ p; V9 K& o N [ M
协议的内容为,如果签定协议者在将来遭受了人为原因导致的非正常死亡,那么凶手可以自动免除死刑。
4 J" m& ?5 p1 I" i2 D3 ~ 协议一旦签订成功,给这个人的身份证后面打上一个天使符号。0 l' e- B! c5 ?& g8 a
假如连环杀人狂杀短时间内杀死了多人,如果被害者的身份证上面全部有天使符号,那么自动免除连环杀人狂的死刑。
( ]: G% a0 [8 K4 C3 J% e, ^ 如果被害人当中,但凡有一个身份证上没有天使符号的,继续适用死刑,因为不能慷他人之慨。, p' O# O# v6 q% m# L& k% t1 L# G/ g6 _
这样岂不是妙哉?既实现了死刑与废死的共存,也能让废死派的怜悯降临在罪犯身上。
0 p, c* g y; M* g1 ~) o+ N3 h, } b ps:好吧,我这个回答火了。各位不要以为我耍小聪明,因为我本来就知道这种提议不可能在现实中实施,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讽刺那些伪善的废死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