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离谱。。。失信名单管的是老赖,按照定义来说,就是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员。
8 |; F" Z7 w, b- S2 L, S) q关于什么样的人可以上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是有明确列举的。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 q G2 E) D5 `0 p4 ?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0 k9 F3 O& j- i! S6 a8 H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K( z/ Z. M8 |/ x' N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 T p' P2 L* T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y, Q- K3 O7 `! B$ k! O- S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a" y/ }; n2 [7 S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2 j9 I+ ~5 r: D% I1 G5 g/ i, d放纵孩子上网玩游戏,本身不涉及法院判决及其执行过程,在不存在财产报告义务、限制消费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也不存在上名单的法定理由。
) N5 P( d' X6 b, t- m q上失信名单并非小事,会影响职业发展(不得担任国企董监高、当公务员和加入事业单位受限制);影响日常生活(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宿星级宾馆等);还影响子女教育(子女不得入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r& p$ c c8 g- N; e
对于打击老赖,这些措施有其合理性 -- 欠债不还花天酒地高消费,谁也看不下去;但放任孩子上网玩游戏这件事情,首先不犯法,其次不涉及经济问题,跟限制消费又有什么关系?: N! }$ }4 w" f: E; b* a
这样的建议,本质上是在寻求一种对「不按照理想状态生活的人」进行无限伤害的权力。我甚至不愿意称之为「不道德的人」,因为放孩子上网玩游戏也很难称之为道德问题,本质上,还是不严格执行政策导向。
* f6 `( V) v: K/ Y" A5 d) b今天是子女玩游戏,试想一下,如果明天有个红头文件,号召全民多吃蔬菜,那么给孩子吃汉堡、泡面是不是也要上失信?如果有一天广电总局号召大家抵制流量艺人,那没有查孩子手机、撕明星海报的家长,是不是也要限制消费?
# F% ^) M. \# q' d4 g( d# ~失信名单的目的,在于促进债务的履行,保障合法权益,而不是可以用于推行一切政策的万能灵药,更何况这一剂药对于普通人的副作用极大,更要慎重。
( L2 e+ Y% h* d$ L6 f5 o$ D说起来,既然想要如此灵活、广泛地使用失信名单来管理社会,倒不如把那些辜负人民信任、没能勤勉履职的代表也上失信名单吧,支持不支持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