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9月2日,胡适先生在华盛顿大学召开的国际学生大会演讲,演讲的题目就是《联合国》,这场演讲一直持续了5日。这是胡适在驻美大使任上的最后一次演讲了,因为三天之后,国府便批准了胡适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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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z) ~9 A- x: Y8 f% G. V/ v胡适
" B- g3 e" ?5 w$ v8 ?% r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汉密尔顿·何尔特先生便提出,仅靠单纯的口头公约、道德约束无法阻止类似这样的侵略战争,必须通过建立统一的国际武装力量的全球机构,对侵略实施集体制裁,这便是“联合国”早期的思想雏形。在汉密尔顿·何尔特思想的影响下,美国时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提出的“十四点原则”中就明确提出了建立国际联盟的主张。后来,国际联盟如愿建立。然而,再后来,国际联盟的作用如何,各个国家都非常清楚——作为被日本侵略下的中国的最顶尖的思想家,胡适最清楚不过。
% _' X' N; ~( u( b0 z& f8 X起初,胡适深受威尔逊主义的影响,信奉“以国际组织来代替战争”;在早期日本逐步蚕食侵略中华的同时,胡适也相信“国际联盟”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而主张“倚靠国联调停”,反对盲目对日作战。随着日本退出国联及国联调停无力,胡适虽承认国联已成“纸老虎”,但仍未放弃国际路线,批评国内激进抗日情绪,主张“苦撑待变”,等待国际局势变化。直到淞沪会战爆发,胡适彻底放弃了对日妥协的“和平幻想”,转向坚定的抗战路线。
4 ]2 a% k1 A9 k0 g1938年7月,胡适临危受命,出任驻美大使。在担任驻美大使期间,胡适在全美各地演讲超过四百次,争取了美国对华军事与经济的大量援助,成功促成桐油贷款、滇锡贷款及后续借款,推动美国废止《美日商约》等等。8 ?& \+ H+ G d6 o l) W1 L! k%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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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Z t4 z$ m- h. R8 D胡适和罗斯福 , E/ u w U4 y' D6 J( Q
1942年1月1日,26个反法西斯同盟国家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宣言》,罗斯福提议,用“联合国”一词替代原有的“盟国”的称谓。
/ I' P8 G) s1 p1942年9月2日,胡适在华盛顿大学国际学生大会上,发表他驻美大使任上的最后一次公开演讲,就是这篇演讲——《联合国》。在这篇演讲当中,胡适指出一战后国际秩序的核心缺陷是未建立有效的集体安全制度,才让二战悲剧重演。基于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胡适系统地提出了战后集体安全制度的构想,摒弃传统势力均衡思路,呼吁建立有强制力的集体安全体系的国际组织,能够以压倒性的共同力量,对侵略行为统一实施制裁、军事干预,让国际法具备强制约束力。这篇演讲,为当时的战后国际秩序设计提供了重要的民间思想参考。在这次国际学生大会上,胡适面向学生呼吁:争取和平只是第一步,建立能永久保障和平的制度才是核心任务;各国青年应当认同国际集体安全理念,推动战后落地全新的联合国体系,避免人类再陷入大规模战争。
G6 c" z9 b0 U/ y# a# [1943年10月,中、美、英、苏四国签署《普遍安全宣言》,正式提出战后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以维护和平与安全,标志着联合国筹建工作的实质性启动。
6 o. ?" z; c; M/ G: ~1945年4月25日,来自中、美、英、苏、法等50个国家的代表成员齐聚旧金山,参加联合国家国际组织大会。代表们起草了载有111个条款的《联合国宪章》,宪章草案于1945年6月25日在旧金山歌剧院获得全票通过。次日,各国代表在退伍军人战争纪念堂的赫伯斯特剧院签署该宪章。但胡适却拒绝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0 [, n+ C$ k& m- ^3 e* ~
在此期间,胡适曾断断续续的前往哈佛大学特别班讲学,但在6月3日哈佛特别班已经结课,胡适已回到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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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成立期间中国代表团,胡适因在哈佛上课而缺席
7 m9 h' s" |: P多年以后,胡适向唐德刚透露自己拒绝签字的原因,如是说:8 m+ N: p: d' S% B4 u
记得一九四五年我以中国代表团团员身份去三藩市参加“联合国”成立大会。我忽然接到老友何尔特先生的电话,接着他便到旅馆来看我,说他是自备旅费自佛罗里达州冬园镇的家中,赶来参加这个盛会。他说:“真正未料到我以前的理想最后竟然实现了!”我看到这位老人为其三十年前(1915年)理想之实现而激动的情况,我也为之感动不已。% l9 h: y4 k! ?
这一新的国际组织当然是包括美、苏等首要强国,可是当苏联坚持安全理事会里永久会员国可以使用否决权时,何君与我均深感失望。时至今日,我始终拒绝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名。
: e7 A% {' Q% j, [: r4 r# I# Z—— 唐德刚《胡适口述自传》 P-82页
7 \- @/ @2 F/ {+ L, L 1952年12月14日,在台北举办的联合国中国同志会上,胡适发表《联合国的理想与实际》的演讲。胡适直接了当地说:' {8 y) J' i& P/ n
“我不仅是联合国同志会前身国联同志会发起人之一,我还是旧金山联合国宪章大会会员之一,也可以说是联合国发起人之一……却没有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这就是我对《联合国宪章》表示相当的不满意。”$ t/ L8 h# T7 h' s
对于他当时的设想,胡适说道:
) z3 _" d2 E* e$ s, C4 a“我们的理想,在《联合国宪章》前言和第一章宗旨里,已经订定得很清楚,千言万语,可以归结为两点:‘第一点,怎样制止、制裁侵略、怎样避免战争、维持国际和平?第二点,尊重人权——尊重人的自由,人格与尊严’。”
: T# M8 p! D5 ~8 a! S9 {5 } 但是,胡适认为,这些理想“丝毫没有实现”,“理想与实际是相差的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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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在台北演讲 0 [! ^( F7 n# g9 B8 a" k
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宪章第二十七条,其中“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七理事国之可决议,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的内容,即就是所谓五强的否决权,苏俄总是利用否决权,破坏安全理事会的决议案。
5 k7 T+ p8 w! e胡适举例说道,
* i7 y- P; X- Q( n1 r D“庚子赔款,俄国退还的部分,俄国提议以中国人两人,俄国一人,共组中俄庚款管理委员会,并提议不必规定章程,只规定‘委员会一切决议,以一致表决行之’,当时的教育部长汤尔和先生因此认为俄国人容易对付。我却告诉他,只要有这一条的规定,以后什么事都不能办了。所谓‘一致表决行之’,应该是变相的否决了。”
6 ~$ R" m( P9 n' F; R( W 另外一个例子,是
' r B$ ?% R c8 C$ m" m( x0 [“……**侵略南韩,会员国美国要求召开安全理事会,讨论处理办法,苏俄代表马立克还在外面玩,没有到会,故六月廿五日安全理事会得以顺利通过保卫南韩案。联合国……最大的成绩,就是通过这个案子。……过了七月,马立克回来了……联合国再次陷入疲卑的状态。”$ A, n% {" ~2 ]5 ~0 A
事实上,所谓的“玩”不过是借口罢了。' b* p# ?$ n5 [' A, a1 P
在《联合国的理想与实际》演讲的最后,胡适认为,“而要赶除恶魔的国家,便非得根本修改宪章不可”。( J& i& h& M. c6 k0 \
然而,这种理想与现实相差甚远。时至今日,联合国安理会依然保留着“一票否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