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本来就是有退出机制的,比如出现违法犯罪等行为的会直接开除公职。' q( `6 s/ p$ x9 |# \! p
但看新闻这退出机制明显是很随性任意的。7 n, ^: ]/ @1 w% Z6 j$ v! _
第一,就法理上来说,地方教育部门随意出个公告能否凌驾于国家的教师法之上?% i* z! b! u* `! G0 S" ~
教师法已经在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n5 l/ G1 K+ ]. n! C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e0 y& O) f% v% R; j: s3 _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 v' y- t8 @$ f, d6 M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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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8 x7 B* `# ~+ m第二,地方教育部门制定影响千家万户的教育政策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经过调研?还是拍脑门就定下的政策?
/ M7 c1 H. P9 y/ } _从新闻报道来看“ 拟对未能聘任上岗、考核不合格、违反师德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予以退出 ”. O2 @! c; h7 q2 A3 X4 ^. a# c
第一个“拟对未能聘任上岗的”,这是县管校聘的延续?还是对新教师第一年的紧箍咒?还是校领导可以任性决定的事?
! @. K* N+ B; ~+ B6 U. A2 a. U其他的也类似,没有具体详细规定,反正解释权归宁波教育局,一个地区小小的一个部门机构居然能如此任性也是罕见。: t- a4 y( H0 R9 ` e4 g& X) r8 P
第三,一个关系无数教育人的政策,教育部首先要规范类似行为,如果宁波教育局开了如此恶劣的头而不制止,其他地区的教育局可能也会群起效仿,你能制定这样的退出机制,我也可以制定一个其他的退出机制,结果就变成,我的地盘我做主,不听我的老师通通滚蛋,把国家的教育事业变成小部分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R$ [( H; @) U7 Q, \7 i% S( Y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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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些回答者说这样会扫除老师里面的蛀虫等回答,只能说有生活常识的都明白,不干活越能混的,你越是不敢惹他,但只会干活的老实人,却常常是被欺负的角色。
9 _# P; y6 _3 t( k+ a. d4 Y而且教育是关系所有人的,家里总有读书的或教书的吧,压力链条没传导到自己身上时候,自己总以为千斤重担也不过毛毛雨,参考现在教育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严,老师做的事也越来越多,但家长是不是就越来越轻松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