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一愿 发表于 2024-3-11 19:47:50

四川男子3万在北京买房,20年后拆迁赔1135万,原房主却想3万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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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买下来的房子要拆迁,原房主有资格分拆迁款吗?
2001年,四川一对儿夫妻花费3万元,从北京农村于先生家中,买走一套农村宅基地住房。20年后,房子要拆迁,赔偿款高达1135万元。四川夫妻本以为生活就要得到改善,岂料原房主于先生一家突然杀回来,声称:买房子那3万元我退给你们,这20年也当是让你们白住了。拆迁的补偿款和分的房子,全部归我所有。


如此离谱的事情,最终不出意外闹到了住建委。那么,最终住建委又是如何调解此事的呢?点个赞,我们今天就来讲讲这件事。
房子引起的纠纷

2001年,四川一对儿夫妻突遭横祸:家中唯一的孩子突然患了严重疾病,本地和附近省份的大医院都无法医治,只能千里迢迢到北京寻求名医。在北京,倒是找到了能为儿子治病的医院,但北京和四川隔着数千里,两口子没办法长久在这里停留。
加上家中本就贫困,如果将大部分钱都浪费在路费上,就会进一步挤压儿子的生存希望。


无奈之下,两口子只好来到北京郊区农村,试图找套便宜房子买下来。郊区虽然距离市区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但总比从四川跑过来要好得多。而且那个时候的北京农村,花销也并不高,两口子勉强可以支撑下去。
一番寻找后,这对儿夫妻找到了北京柳各庄村于先生一家。
于先生一辈子都在这里居住,家中盖的自建房总面积有足足530平米。不过,因为儿子发展的比较好,已经在市里买了房子。老两口不愿意继续在乡下居住,就想卖掉房子去城里跟儿子一起居住。
一方想买一方想买,双方很快就达成协议,以3万元的价格购买下这套房产。为凑足这些钱,四川王女士夫妇俩回到老家,将自己居住了半辈子的老宅,以2万元的价格卖出去,又东拼西凑,凑足了3万元,拿下这套房子。
为以防万一,双方签订合同时,不仅当着村委和村民的面执行操作,王女士夫妇还要求于先生另外写一份证明,证明这套房子的所属权,和这份宅基地全部归王女士一家所有。以后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于先生都不能反悔。


那时的于先生一心想要跟儿子一家去城里生活,很痛快的就答应了要求。
签署完全部协议后,于先生顺利离开农村,变成了城里人。而王女士一家,也终于在北京有了落脚之地,从此再不用天南海北的跑着为儿子治病。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然而,就在2010年时,于先生却违反约定,跑回来要求王女士一家离开这栋房子。
于先生这么做,是因为儿子在城里买的房子只有90平。一开始住着还没什么。可随着后辈人一个接一个出生,这小小的鸽子笼显然已经难以满足四代人的居住需求。
加上当时北京迎来了高速发展时期,周围郊区地皮纷纷涨价,10年前还仅价值3万元的房子,现在市值已经涨到了80万。得知这一消息后,于先生一家实在坐不住了,跑回来就要求王女士一家离开这里,并大言不惭的表示:当初买房子的3万元我可以退给你们,这十年就当让你们白住了,我也不收你们的房租。


如此行为,差点没将王女士活活气死。当年他们签了协议,给了钱,就已经钱货两清。现在房子涨价了,于先生一家又舔着脸回来抢房子,这行为怎么说都说不通。
更关键的是,为了给儿子治病,王女士一家已经卖了老家的房子,现在只有这一个容身之所。就算于先生退回3万元,他们也没办法在房价水涨船高的北京,重新换来一套住房,十年的努力就要一朝落空。
所以,在面对于先生的不合理要求时,王女士一家说什么也不肯同意。本以为这份坚持会吓走于先生,谁知,于先生竟然将王女士一家告上了法院。
拆迁款引纠纷

四川夫妻3万元买下北京农村房子,20年后,房子拆迁,安置款足足1135万。原房主却突然跑回来说:三万退你们,房子还给我,拆迁款也全部给我。


2010年,得知房子已经涨价到80万的于先生,拿着宅基地房产证将王女士一家告上法院。而法院在综合各种情况后,认为虽然王女士一家买下了房子,但房产证上写的还是于先生的名字。并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国家划归给公民使用的土地,公民无权自私变更持有人。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块地皮的最终拥有人,还是于先生。只不过,地皮使用权虽然归他,但地皮上的房子却已经卖给了王女士一家。于先生想要拿回房子,需要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给王女士一家80万元。
于先生闹这么一场,为的就是这80万,怎么可能支付这些钱?于是,在判决结果下来后,于先生迟迟不肯给钱,而王女士一家也坚决不肯搬走。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又是十年过去。
2021年,北京柳各庄迎来了一个喜讯:因政府规划所需,柳各庄需要整村拆迁。


王女士一家所住的这套房子,共可以获得1135万元的拆迁安置费,同时可以获得市内共530平的房子。
面对这份天降知悉,王女士一家自然喜不自禁。可这时,消停了十年的于先生又跳出来了。他拿着十年前法院的判决和房产证,再次表示,愿意将当初卖房的3万元退给王女士一家,但房子拆迁款和赔偿的几套房子,全部归自己所有。
为了彰显大度,于先生还说:你们在我房子里住了20年,这20年就当让你们白住了,我一份房租都不收。
面对如此无赖的家伙,王女士一家实在没办法,唯一能做的就是住在房子中,坚决不肯搬走。
就这样,在周围其他人家全都搬走的时候,唯有王女士一家成了钉子户。


这里的情况最终惊动了住建委,住建委杜科长上门了解情况。王女士一看官方来人,当场泪如雨下。她告诉杜科长,自己一家不是不搬,他们也不想做钉子户,他们早就想走了。可就因为房产归属不确定,于先生三天两头上门闹事,自己一家实在不敢离开。
得知整件事前因后果后,杜科长最终决定,亲自来为两家做调解,尽快解决这场麻烦。
那么,杜科长是否能成功化解这场利益纠纷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三七分成

四川夫妇花3万元买北京农村房子,20年后房子拆迁,眼见1135万拆迁款要到手,原房主却突然跳出来说:3万块退给你们,赔偿款给我,这20年就当让你们白住了。


在了解到前因后果后,杜科长主动叫来专业律师,并将柳各庄村民和王女士于先生一家全部叫来,准备当天解决这场麻烦。
调解开始后,王女士将自己当初买房子的单据、于先生写下的保证书等等全部亮出来,表示自己当初已经用3万元买断了这套房子,于先生没有资格再来闹事。
面对王女士的证据,于先生也有自己的应对之法。他亮出了写有自己名字的宅基地房产证,还拿出了10年前法院的判决,表示那时候法院就判定了,这桩民间交易无效,房子就应该是自己的,现在的拆迁款和安置房也应该是自己的。


杜科长在详细查证了相关法律后,认为本次拆迁政策的目的,是改善柳各庄村民居住环境。于先生一家早已经不在这里居住,王女士才是本村居住人。所以这项政策针对的应该是王女士一家,而不是于先生。


另外,在拆迁协议下来后,相关单位找的也是王女士一家签订合同,这就代表着,政府政策认可王女士一家对这里的所有权。
眼见一千多万要落入他手,于先生当然不乐意了。他也开始引用法律,认为政策要改善的是北京柳各庄村村民的生活条件,而王女士一家还是四川户口,自己才是北京户口。
面对这一说法,杜科长当然也有应对之策。在看过于先生的身份信息后,杜科长和律师都认为,当年于先生搬去市区后,户口也调整成了城市户口,不属于农村户口,无法享受此次政策。
但于先生却坚持不认同,抱着十年前的法院判决结果,坚持认定宅基地无法买卖,房子归属权还是自己的。


调解过程中,王女士几度崩溃大哭,最后更是愤怒的说,房子我不要了,钱我也一分不要了。说完就要走。杜科长和律师急忙拉住她说:你现在要走了,就真的一分也争取不到了。
最终好说歹说,才算又将王女士拉回调解现场。
这场调解从天亮一直调解到天黑,如果从法律层面来看,宅基地确实是于先生的,法院判决也没有问题。可法律也要讲人间伦理。事实上,王女士花费3万元买断了房子居住权,对这里就有所属权。并且在这里居住了20年,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都不应该让出这份赔偿。
在法律和人伦多重考虑下,最终杜科长和律师等人,都建议双方三七分成。王女士一家领取七成补偿款和安置房,即3套总面积达三百多平的市区房子,以及216万元现金。于先生一家则放弃房子折合现款,拿走320万元。


如果不接受这个调解的话,双方最终还是需要对簿公堂,可能要几年后才能迎来判决结果。
听到这话,最终,双方还是接受了杜科长的调解。一段时间后,两家人纷纷来到住建委签订协议。至此,这场房产纠纷才算彻底结束。于先生拿到了自己想要的钱,王女士一家也在法律框架下,保证了自己利益最大化。


面对这场纠纷,屏幕前的你有什么想说的呢?请把你的想法打在下方留言区吧,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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